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二、图片或照片的首页用《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表,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绘制。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图片的绘制
1绘制要求
①绘制应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
②绘图应使用制图工具和不易褪色的黑色墨水。彩色图片应采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
③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2.剖视图应标明剖视方向和在被剖视的图上的位置。
3.剖面线
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
4.比例
图片中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5.尺寸
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并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保证在该图形缩小到2/3(线性)时产品外观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楚可辨。
五、照片
照片的拍摄应按照正投影制作,轮廓应清晰,应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
照片按照顺序粘贴在本表正面,若一张表格纸不够,可用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贴。
六、图片或照片中的文字
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标记外,例如A-A,1,2,3,……外,图中不得有文字。若图片或照片需要用文字说明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加以说明,并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七、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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