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成员国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降低电子电气废弃物以未分类废弃物而处置的比例,并实现电子电气废弃物高水平的分类收集。
2、对于来自私人家庭的电子电气废弃物,欧盟成员国应确保在2005年8月13日前建立允许消费商和销售商将这些废弃物免费送回的系统。欧盟成员国应特别考虑人口密集,确保必要的收集设施的可用性的可达性。
3、销售商在供应新产品时,应有责任确保这些废弃物能在一对一的基础上免费返回其手中。欧盟成员国可以执行确保电子电气废弃物回收不对最后拥有者造成更大因难和这些系统对最后拥有者免费的条款。使用这一条款的欧盟成员国应通知欧盟委员会。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大型家用器具 |
大型制冷器具 |
冰箱 |
冷柜 |
其它大型食物冷藏、保存和贮存器具 |
洗衣机 |
衣服甩干机 |
洗盘机 |
烹饪设备 |
电炉 |
电热 |
电热盘 |
微波炉 |
其他大型烹饪和食物加工器具 |
电热器具 |
电暧炉等其它大型加热房间、床、供坐家具的器具 |
电扇等空调装置 |
其他吹风、通风换气和空调设备 |
小型家用器具 |
真空吸尘器 |
地毯清扫器 |
缝纫、针织、编织和其它纺织加工器具 |
熨斗和其他熨平、轧平以及其他衣物护理器具 |
烤箱 |
煎锅 |
研磨机、咖啡机和开启或密封容器或包裹的设备 |
电动刀 |
理发刀、吹发、刷牙、剃须、按摩器具和其他身材护理器具 |
钟表、手表和其他测量、指示或记录时间的器具 |
比例尺 |
信息技术和通讯设备 |
集中数据处理 |
大型机 |
小型机 |
打印机单元 |
个人电脑(包括CPU、鼠标、屏幕和键盘) |
膝上电脑(包括CPU、鼠标、屏幕和键盘) |
笔记本电脑 |
记事本电脑 |
打印机 |
复印设备 |
电动和电子打字机 |
口袋式和台式计算机 |
其他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信息收集、贮存、处理、演示或通讯和产品和设备 |
用户终端和系统 |
传真机 |
电报机 |
电话机 |
付费电话机 |
无绳电话机 |
移动电话机 |
应答系统 |
其他通过电讯传输声音、图像传输或其他信息的产品或设备 |
一般民用器械 |
收音机 |
电视机 |
摄影机 |
录像机 |
高保真录音机 |
扩音器 |
音乐设备 |
其他通过电讯以外的发送声音和图象技术录象或复制声音或图象的产品或设备 |
照明器材 |
荧光灯管、家用荧光灯除外 |
直线式荧光灯管 |
紧凑型荧光灯管 |
高强度放电管。包括压钠管和金属卤化管 |
低压钠管 |
其他照明或用于发射或者控制灯光的设备,白炽灯除外 |
电子和电气工具(大型固定工业工具除外) |
钻孔机 |
电锯 |
缝纫机 |
对木材、金属和其他材料进行旋转、碾磨、磨光、研磨、锯开、切割、修剪、钻孔、打洞、打孔、折叠、弯曲或加工的设备 |
用于铆接、打钉或者拧紧或者除去铆钉、钉子、螺丝或类似用途的工具 |
通过其它方式对液体或者气体物质进行喷雾、涂敷驱散或其它处理的设备 |
用于割草或者其它园林活动的工具 |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
电动火车或者赛车 |
手动图像游戏控制台 |
图象游戏 |
用于自行车、跳水跑步或者划船等的计算机 |
带有电子或者电气组件的运动设备 |
硬币投掷机 |
医用设备(所有被植入的和被感染的产品除外 |
放射治疗设备 |
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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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
|
肺部通气机
|
放射医学设备
|
体内诊断实验设备
|
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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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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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和控制器械 |
受精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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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诊断、预防、监测、处理、减轻疾病、伤痛或者残疾的器具 |
自动售货机 |
烟雾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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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调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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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或者实验用的测量、称重或校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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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调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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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用于工业装置(如在控制板上)的监测和控制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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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饮料自动售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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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热饮或罐头自动售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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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产品自动售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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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取款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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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所有产品的所有器具 |
4、生产者应确保准备好回收来自非私人家庭使用者的废弃电子电气废弃物。成员国应确保最晚至2006年12月31日(希腊和爱尔兰可以延长24个月)。每个私人家庭年收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量至少达到人均4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