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一致同意召集一次关于修订《商标法条约》的外交会议,以进一步简化和统一商标注册程序。这次外交会议将对现行《商标法条约》作出修订,以使其跟上过去10年中电信技术发展的步伐。按照惯例,召开外交会议是绵结条约进程的最后一个步骤,该次外交会议将于2006年3月举行。
在举行外交会议之前,还将召开两次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会议和一次筹备会议,以继续处理悬而未决的问题。
在对《商标法条约》进行修订时,预计将在条约中增加关于以电子方式提交商标申请及相关文函、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关于错过某些时限时的救济措施以及成立缔约方大会等方面的规定,以对该条约所规定的若干行政细节加以调整。
《商标法条约》于1994年缔结,争取在全世界上统一和简化有关国家和地区商标申请的行政程序和对商标注册的维护工作。申请商标保护的公司,首先必须要符合若干形式要求,以避免申请被驳回并因此而丧失权利。国与国之间的这些程序一般都有所不同,TLT成功地对各国商标局的程序所必须遵守的标准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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