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玩具不断变化的趋势,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 71-1:1998就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要求做了进一步修订。该变化涉及(由儿童驱动的)承重玩具和玩具滑板车的检定方法的修正。
儿童驱动的承重玩具新的检定方法(修正A4:2004)
设计的新的铰合负载替代了以前的柱面负载。新修订的负载能更真实的反应出儿童在玩骑乘或其它驱动玩具时施加的触点和重量分布情况。
玩具滑板车新的检定方法(修正A9:2004)
此次修订的检定方法适用于折叠和非折叠两种玩具滑板车,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有不同的安全要求。玩具滑板车被分成:
-体重20公斤或低于20公斤的,与5岁儿童的体重相当
-体重50公斤或低于50公斤的,与14岁儿童的体重相当
需指明的是新修订的检定方法中,50公斤的重量限制与原EN14619条款-作为运动设备而不是按玩具考虑的-儿童滑板车所涉及的35公斤至100公斤的范围有部分重叠。新要求中,作为玩具考虑的滑板车供使用者的最大体重为35至50公斤之间,因此需要有CE标识。
上述两个条款的修正,于2004年11月开始实施。但,A9条款以前采用的标准将继续与新标准一起沿用,直到2005年5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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