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备:
设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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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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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与生产要求相适应,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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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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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性能符合设计标准,易于拆洗、消毒或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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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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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不得影响药品质量或对药品产生污染、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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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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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内不应存放废弃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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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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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光洁、平整、易清洗、耐腐蚀,不与所加工的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所加工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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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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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传动部件的润滑油,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人口顺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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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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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采用的传送设备不得穿越不同洁净级别的生产车间,设备自身联动消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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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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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使用的自动化或程控设备的性能及准确度经验证符合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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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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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于产生粉尘的生产操作,其生产设备应有捕吸尘及拣除异物装置,并能有效的防止粉尘飞扬或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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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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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设备经验证符合要求后使用,并能定期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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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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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设备内部工作情况用仪表监测,监测仪表定期校正并有完整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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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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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水(去离子水、蒸馏水)、注射用水的生产设备能保证水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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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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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水罐、输水管道、管件阀门等应为无毒、耐腐蚀的材质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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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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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水罐密闭,排气口有无菌过滤装置,输水管线能防止滞留,并易于拆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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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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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水罐和输水管道定期清洗、消毒,并用微生物学方法检查,有完整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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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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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器、衡具等的适用范围和精密度符合生产和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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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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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量器、衡具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定期校正,并有完整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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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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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后或更新时,应予验证,符合要求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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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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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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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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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检验设备均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验证,并建立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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