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管 理
第一节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各项安全法令、规范和条例,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制药工业的发展,必须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全面安全管理。
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各种手段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思想认识和安全技术水平,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现代化,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基本原则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
搞好安全生产是公司总经理第一位责任,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参加的、全部工作的、全过程的全面安全管理。企业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责任制要视造成事故程度,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各级领导人员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负全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在编制企业年、季度计划时,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做出决策并组织落实整改,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工业卫生状态。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经常听取技安部门的工作汇报。接受职代会的监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做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并落实职代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决议。
5、企业的重大决策和经济活动必须研究安全事项和提出安全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
6、经常监督检查各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的安全工作。
7、组织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法规和标准。对企业技术负责。
2、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审批并贯彻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
3、在制定生产技术改造计划项目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编制扩建、改建、新建工程项目及制定长远规划和总体技术改造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和工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5、在研制、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革新项目时应进行安全可靠性评价,提出安全技术规程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组织研究消除和防止事故的措施。[本文共有 15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