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研究解决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问题。结合生产技术的发展,提出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防止职业病、职业中毒的技术措施。
3、开展科研攻关,采用新技术。搞双革项目及推广合理化建议时,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论证,制定安全措施。
4、组织鉴定安全技术、安全设备的科研项目,一经采纳应用,即按科技成果大小给予奖励。
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于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六)技术改造与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安排各项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根据国家规定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其经费不得挪用他用。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3、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颂布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劳动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保卫、安技、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七)机械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2、负责对各种设备、校验、监测工作。对因设备失修、设备缺陷和未安防护装置造成的事故负责。
3、制定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使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项目中安全措施,并确保实施。
4、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解决设备隐患整改。
5、负责焊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并办理作业证。
6、新购、自制和自行改造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
7、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能源动力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动力设备保养、检修、运行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2、负责水、电、汽、动力管道、防雷设施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计划检修和校验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负责组织编制全厂停送电、汔、水和动力设备大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并确保实施。
4、负责电工、司炉工等特种作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并办理作业证。
5、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动力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本文共有 15 页,当前是第 6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