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区)洁净等级见表22-1。
表22-1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洁净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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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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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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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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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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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游菌/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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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菌/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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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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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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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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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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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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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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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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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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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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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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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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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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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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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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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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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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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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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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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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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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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艺卫生要求
工艺卫生包括原辅料、设备、工艺技术及工艺流程等的卫生。
1.一般生产区工艺卫生要求
(1)物料的外包装完好、无受潮、变质、虫蛀、鼠咬等。进入操作间前脱去外包装、并码放在规定的位置,操作结束后将剩余物料包装封口,及时结料、退料,
(2)中药原料按规定进行前处理,处理后装入清洁容器内进入下一道工序。复方混合提取所用的中药原料应按一次投料量备料,并按品种整齐码放在每个操作区域规定的位置,经前处理加工合格后方可投料。
(3)前处理车间的每个操作区域只能处理一种中药材,更换品种时要清场。提取车间的每个操作区域只能存放一个处方制剂所用的中药材原料,更换处方制剂时要清场,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
(4)清洗干净的中药材应放在清洁的烘干设备中干燥,或在清净的室内自然干燥,不允许露天翻晒。
(5)各生产车间、工序、岗位根据品种特点及生产要求建立相应的清洁卫生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6)保持设备清洁,周围无油垢、污水,防止所使用的润滑剂或冷却剂污染药品、辅料、中间体。
(7)定期清洁生产车间内的风扇、烟道、气道、使无浮尘、污物。
2.洁净室(区)工艺卫生要求
除要求符合一般生产区工艺卫生要求,还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进入洁净室(区)的物料、容器、工具应在缓冲室内清洁外皮(剥去污染外皮或更换洁净容器),消毒后,通过传递窗(或气阀),进入洁净室(区)。运入洁净区的物料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并记录运入时间、品名、数量、运送人。放在规定的位置。
(2)在空气净化系统开机运行达到自净时间后开始工艺操作。清洁必须在工艺操作结束后进行。
(3)洁净室(区)仅限于相关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未穿洁净服的人员不得进入洁净区。在洁净室(区)内的人员动作要稳、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交谈。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4)更换品种时必须擦拭、消毒台面、工具、地板、墙面等。接触药物的容器、工具洗涤灭菌后使用。
(5)记录应用圆珠笔,不得使用铅笔、钢笔、橡皮。
(6)传递窗(或气闸)二门应联锁,不得同时打开。
(7)局部净化设施(如超净工作台),应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清洁、保养,每次必须在工艺操作前5~10分钟启动。
(8)洁净室(区)清扫工具应用真空清扫设备,并定期检查真空吸尘泵的真空度,测定排气口的含尘浓度是否达到洁净级别,及时清理集尘器。如不具备真空清扫设备,则必须用不掉纤维的材料进行清扫,高级别洁净室(区)擦洗用水应过滤或用酒精。[本文共有 23 页,当前是第 10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