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批生产记录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篇第十章第六节产品生产管理文件批生产记录内容。
批生产记录是该批产品生产各工序全过程(包括检验)的完整记录,应根据制剂和原料各自的生产特点设计,也可将有关岗位生产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以及有关材料等汇总组合而成。此记录应具有质量的可追踪性。
四、批生产记录的填写与审核
1、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岗位工艺员审核并签字。
2、批生产记录由车间技术人员汇总,车间技术主任或车间专职工程师审核签字,跨车间的产品,各车间分别填写,由厂生产技术主任指定专人汇总审核并签字。成品发放前,厂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生产记录并签字。
3、填写生产记录应符合文件填写记录有关规定。
4、复核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
(1)必须按每批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
(2)必须将记录内容与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对照复核;
(3)上下工序及成品中的数量、质量、批号、容器号必须一致、正确;
(4)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字;
(5)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作出合理的说明,并作祥细记录,经办人、复核人要签字。
五、批生产记录的保存
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归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三年。[本文共有 7 页,当前是第 3 页] <<上一页 下一页>>